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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2-3-24 17:02:34    点击:6990

为提升专项债券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近日,市财政局印发《濮阳市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将绩效管理融入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的“借、用、管、还”全过程,从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五个方面实施“闭环”绩效管理。《办法》的出台,将更好发挥专项债券资金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积极效用,推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提高储备质量,申报项目必须做事前绩效评估

项目单位或项目主管部门在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前,要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项目单位或项目主管部门重点围绕项目可行性、合规性、收益性、风险性,投资合规性与项目成熟度八个方面,对申请专项债券资金的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财政部门将事前绩效评估作为项目进入专项债券项目库的必备条件。

二、优化配置效率,申请资金要同步设定绩效目标

细化专项债券项目绩效目标,真实反映预期产出效果。把绩效目标设置作为安排专项债券资金的前置条件,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原则,确保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申请与绩效目标设定同步推进,并将绩效目标作为后续开展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聚焦风险防范,对资金使用动态“双监控”

进一步加强专项债券资金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双监控”,动态跟踪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中的薄弱环节,及时纠正偏差。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支撑作用,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对专项债券实行穿透式监管,做到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早解决。另一方面,财政部门将跟踪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对严重偏离绩效目标的项目,暂缓或停止拨款,必要时追回专项债券资金并按程序调整用途。

四、明确责任分工抓好执行后评价结果落实

推动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两手抓、双促进,明确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等参与主体的职责分工,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确保绩效评价管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项目单位先开展绩效自评,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将选取部分重大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建立专项债券项目全生命周期跟踪问效机制,项目建设期绩效评价侧重项目决策、管理和产出等,运营期绩效评价侧重项目产出和效益等。

五、加强激励引导,做好评价结果应用

突出绩效评价结果的激励约束作用,《办法》规定,一是将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纳入县(区)高质量发展考核和市直单位综合考评体系;二是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专项债券资金分配挂钩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项目建设期专项债券额度以及运营期财政补助资金分配的调整因素同时,建立问题整改工作机制,对评价问题及时整改;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实现以公开促规范、增绩效的良性循环。

 

 

债务办 董欣 刘聪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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