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优化政府采购电子化系统流程,根据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市财政局下发《关于增加内部审核岗位的通知》,要求各级预算单位、各代理机构增加复核岗位,加强管理公告信息发布管理。
通知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原则,完善规范措施和流程,逐步形成办理、复核、审定的内部审核机制和依法合规、运转高效、风险可控、问责严格的政府采购内部运转和控制制度。同时,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据法律制度和有关政策要求细化内部审核的审核标准、审核权限和工作要求。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着力推进和落实采购人、代理机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工作,加强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权力运行监督,有效预防腐败,提升政府采购活动的组织管理水平。
政府采购科 鲁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