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份,市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了实行市直科级中层干部轮岗制度等推进我市赶超发展的八项新机制。按照市委要求,市委组织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及时起草了轮岗初步意见,并严格要求有科级干部调整意向的市直单位先行一步、实施轮岗,同时对应轮岗未轮岗的,做到不提交、不研究、不审批。日前,市委组织部结合市直单位县级干部调整后,中层科级干部队伍亟待调整、充实的实际,在总结前期经验、借鉴外地做法的基础上,适时出台了《市直科级干部轮岗办法(试行)》和《2012年市直机关科级干部集中轮岗工作实施方案》,决定利用三个月时间,在市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全面实施科级干部轮岗工作。这是我市“一创双优”活动开展以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又一项重大举措,市直机关科级干部“一个岗位定终身、一个科室干多年”的格局将被打破。
科级干部是全市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现濮阳赶超发展的骨干力量,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但是,一些同志长期在同一岗位、同一领域工作,容易形成固定模式、局限性思维和岗位“疲劳”,也会滋生某些“惰性”,还会形成“关系圈”、“人情网”,个别人财物管理、项目审批和行政执法等关键岗位还易形成“中梗阻”作风顽疾,增加了岗位工作的风险性,不利于自身的健康成长。
开展科级干部轮岗工作,有利于改善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综合素质、激发干事创业热情、优化干部作风,有效规避消极腐败现象发生。
根据 《市直科级干部轮岗办法(试行)》和《2012年市直机关科级干部集中轮岗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本次轮岗的重点是,在市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同一科室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满5年的科室长,以及未在两个以上正科级职位工作过的副县级后备干部。对在同一科(室)担任主任科员满6年、或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满8年以及担任不同层次职务累计满10年的科级干部,单位党组(党委)应该有计划地进行轮岗。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轮岗原则上在单位内部进行,鼓励有条件的单位跨部门、跨系统进行交流。
《办法》要求,各单位党组(党委)要迅速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决策上来,切实加强领导,科学安排,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轮岗环境,确保在轮岗过程中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轮岗对象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自觉遵守轮岗纪律,服从组织安排,适应新岗位,创造新业绩。
《办法》指出,要建立科级干部轮岗工作长效机制。各单位党组(党委)要有计划地做好轮岗前的干部培养、工作接替工作,使轮岗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真正达到人岗匹配、量才适用,为实现“二三五”赶超目标、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濮阳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本次集中轮岗工作拟于4月底前完成。(摘自2012年2月15日《濮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