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2011年华龙区财政局进一步落实“阳光财政”和精细化管理的有关要求,强化措施,确保专项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一、制定管理办法。制定出台了《华龙区财政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使专项资金在管理、拨付、使用、监督等一系列操作环节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二、严格拨付程序。在拨付程序中,为确保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努力做到“四严”。即:严格按照比例拨付资金;严格按照批复项目计划拨付资金;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拨付资金;严格按照工程质量情况拨付资金。
三、实施跟踪问效。努力做到“三结合”,有效防止专项资金的挤占、截留、挪用、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现象的发生。一是账面检查与帐外调查相结合。在坚持账面检查的基础上,通过走访调查、实地察看等形式,切实核查专项资金使用的真实情况。二是资金监督与项目工程监督相结合。围绕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这一主线,对涉及到的基建工程项目进行项目工程审查。三是把资金使用的真实合法性与效益监督检查相结合。在此基础上,对被监督检查单位使用专项资金的经济性、效益性、效果性进行综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