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财政局以“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督检查工作为基础,落实“标准统一、四级联动、分类评价、逐步推进”的监督评价要求,扎实推进202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实现了以评价促规范、以监督促提升,以规范化监督评价促实效。10月21日,濮阳市开展代理机构监督评价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在河南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组织保障促落实。聘请4名第三方政府采购专家与单位业务骨干成立监督评价工作组。印发《濮阳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濮财购〔2021〕9号),下发检查通知书,启动监督评价工作。召开工作动员会,8家被监督评价的代理机构分别派一名负责人和一名业务人员参会,安排部署资料报送相关要求,组建监督评价工作联络群,明确专人专责,落实各项任务。
多种形式监督促实效。采取随机抽取与精准核查相结合,书面审查与现场评价相结合的,底稿问题确认和容错机制相结合,对各个代理机构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查, 书面审查阶段工作人员共审查8份自查报告书,40个项目的所有招标投标文件等资料,编制工作底稿248份。市局负责8家机构的总体评价和监督检查32个项目的采购活动情况,审查包括32份招标文件,161家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和项目相关资料,编制问题底稿205份。5个县(区)项目形成问题底稿43份。现场评价阶段由工作人员逐个走访了2个本地公司和其他6家公司的濮阳分支机构,进行考察、沟通、问题澄清和工作底稿签字盖章确认,收集反馈意见。县(区)底稿由各县(区)采购办负责“双确认”。各机构监督评价指标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形成8份分项报告和1份濮阳市监督评价工作总报告。
依法行政促成果。针对监督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梳理,分析问题性质,并及时固定相关证据和资料,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进行分类处置。严格规范执法,对8家机构执业出现的一般性问题,下达监督检查整改通知书,督导进行整改;对3家涉及违法行为的机构,严格按照行政处罚程序给予行政警告。
规范监管促提升。及时总结和梳理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领域所发挥的作用和存在的问题,重视监督评价结果的总结和运用。相继制定政府采购制度6个,进一步完善行业规范和监督评价制度体系,提升代理机构的执业水准和专业化水平,有力促进政府采购活动更加规范、有序。全市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政府采购市场不断激发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