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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财政筹集资金2.2亿元支持防汛救灾工作
发布时间:2021-8-3 17:47:28    点击:6928

我市财政筹集资金2.2亿元支持防汛救灾工作

 

   全市财政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做好防汛救灾财政保障工作。截至82日,市财政部门共筹集资金21610万元,重点支持应急抢险救灾、受灾群众救助、灾后生产恢复和水毁设施修复等。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全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增强防汛救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防汛救灾作为当前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全力支持防汛救灾工作。

        二、积极筹集资金,支持防汛救灾。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的职能作用,通过争取上级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动用预备费、盘活存量资金等方式,积极筹集资金,加大投入力度,优先保障防汛救灾资金需要。主动对接应急管理、城市管理、农业农村、水利、住建、气象等部门,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和灾情,有针对性地做好防汛救灾的资金保障工作。同时,积极主动向上级反映我市的汛情和灾情,最大限度地争取上级资金和政策支持。

        三、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工作实效。为提高防汛救灾资金拨付和设备物资采购效率,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开通防汛抗灾资金核拨和政府采购绿色通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简化程序,提高实效,确保所有防汛救灾资金及时拨付到相关单位。同时,督促有关保险公司充分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作用,尽快查勘灾情,简化理赔程序,加快理赔速度,尽可能减轻灾民损失。

        四、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要求确保资金安全,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防汛救灾资金等现象。按照民生优先、体现实效、规范透明、注重绩效、强化监督的原则,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坚决防止资金使用违规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下一步,市财政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密切关注灾情变化,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及时筹集拨付资金,为全市防汛救灾和经济平稳运行提供财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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