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拨付工作受到市级领导批示肯定。 11月18日,市委副书记邵景良在省财政厅《关于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拨付情况的通报》上作出批示:向市财政部门同志表示感谢!在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核及涉财政考核中再创佳绩。11月18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建玲对此作出批示:市县两级资金拨付都达到了100%,没有拖脱贫攻坚工作的后腿。
为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着力解决贫困劳动力跨省务工难度较大、务工人员返乡回流以及农产品“卖难”等问题,省财政厅一次性下达了我市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中央补助资金537万元。截止10月31日,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全省平均支出进度为71.9%,我市支出进度为100%,在涉及该资金的15个省辖市中支出进度综合排名第一。
我市各级财政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及时拨付、切实管好用好该项资金,助力于统筹支持做好贫困劳动力就业和产销对接工作、稳定贫困户收入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市级财政收到资金后,在收到上级资金文件2日内及时下达县(区),并通过扶贫资金动态监管系统对资金接收、项目对接、报账支付等环节实时监控、督导。县(区)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标对表现行脱贫攻坚目标标准,瞄准短板弱项,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在收到资金后第一时间即全部完成贫困县贫困劳动力务工补贴、交通补贴、贫困户疫情防控公益岗补助等项目对接。在资金支付环节,县(区)财政部门开通“绿色通道”,增加报账次数,在报账资料齐全的情况下,2日内即完成拨款手续,最大限度减少资金滞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下一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坚持“四个不摘”原则,重视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和统筹整合工作,切实管好、用好各类扶贫资金,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收官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