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作动态
我市正式印发 《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0-10-21 16:20:26    点击:9069

为全面加快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在中央和省统一的制度框架下,结合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际,20201016日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濮发〔202017号)。


该《实施意见》内容分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总体要求,全面把握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突出硬化预算绩效管理约束,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增强统筹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合力等五部分。

《实施意见》指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治理方式的深刻变革。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创新预算管理方式,更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力争市级层面到2022年中期、县级层面到2022年底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改变预算资金分配的固化格局,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

《实施意见》强调,要加强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实施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稳步推进政府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新格局。建立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建立健全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信息公开等管理链条,打造事前、事中、事后有机衔接的预算绩效管理“五有”闭环系统。着力建立一般公共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管理范围拓展到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积极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绩效管理,形成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增强政府预算统筹能力。

《实施意见》明确,各级政府及各部门各单位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地区预算绩效负总责,部门及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本部门、本单位预算绩效负责,项目责任人对项目预算绩效负责,对重大项目的责任人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实施意见》是我市预算绩效管理的根本遵循和纲领性文件,它的实施将进一步深化濮阳市的预算制度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切实提高财政公共管理服务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版权所有:濮阳市财政局    网旗网络|负责网站制作
地址:濮阳市古城路西段260号
邮箱:czjxxzx606126.com
备案编号:豫ICP备202407938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900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