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作动态
我市提高市派驻村干部生活补助标准
发布时间:2020-8-6 17:56:53    点击:33891

为推动驻村帮扶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体现市委、市政府对驻村工作人员的关心,结合《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直机关驻村干部补助标准的通知》(豫财行〔2018104)精神和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717日,中共濮阳市委组织部、濮阳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调整市派驻村干部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对市直机关驻村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做出调整:市派驻村干部生活补助标准由50元调增至每人每天80元,根据工作人员实际驻村天数,由市直单位从公用经费中调剂解决。调整后的标准自202011日起执行,《濮阳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濮财行〔20174号)中市直机关驻村人员生活补助标准自行废止。(市财政局)

版权所有:濮阳市财政局    网旗网络|负责网站制作
地址:濮阳市古城路西段260号
邮箱:czjxxzx606126.com
备案编号:豫ICP备202407938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900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