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驻村帮扶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体现市委、市政府对驻村工作人员的关心,结合《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直机关驻村干部补助标准的通知》(豫财行〔2018〕104号)精神和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7月17日,中共濮阳市委组织部、濮阳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调整市派驻村干部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对市直机关驻村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做出调整:市派驻村干部生活补助标准由50元调增至每人每天80元,根据工作人员实际驻村天数,由市直单位从公用经费中调剂解决。调整后的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濮阳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濮财行〔2017〕4号)中市直机关驻村人员生活补助标准自行废止。(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