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市财政局切实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把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财政工作的头等大事,迅速进入战时状态,积极主动担当作为,切实强化制度供给、资金保障,全系统全方位落实“一级响应”要求,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迅速传达贯彻,夯实工作责任。1月25日,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市财政局即刻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第一时间传达中央、省市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明确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威胁,紧密结合财政部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后勤保障职责,对相关工作进行谋划安排。1月26日,市财政局再次召开党组专题扩大会议,研究成立了市财政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樊相奇、主管副局长赵庆国分别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社会保障科、预算科、国库科、办公室等相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为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扎实高效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1月26日,市财政局及时转发《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要求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和省财政厅的要求,全面落实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强力推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一是进一步强化资金保障。及时足额安排患者救治费用补助、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临时性工作补助、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防护、诊断、治疗专用设备以及快速诊断试剂采购所需经费,切实做好疫情防控资金优先拨付工作,确保决不出现因财政资金保障不到位影响疫情防控的情况。二是主动对接了解国家政策动态,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财政厅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及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明确各项财政政策保障口径,细化政策执行研究,确保政策落到实处。三是各级财政部门领导干部坚守岗位、靠前指挥,细化量化工作举措,确保责任到人;各级财政社保部门全体人员自1月26日起,提前返岗工作;各级财政部门的办公室、预算、国库、收付中心、行政群团、经济建设、教育事业、信息中心等相关部门均安排专人值班,确保信息及时上传下达,各项工作畅通无阻。同时,向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发出“我爱家园”倡议书,进一步强化财政部门自身防控,利用电子屏、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进行疫情防控宣传,1月29日,组织党员志愿者到分包社区入户走访、仔细摸排、及时报告并做好相应处置;加强舆情引导,确保财政干部职工不传谣、不信谣。
三、开辟“绿色通道”,优质高效服务。一是建立资金拨付“绿色通道”。明确工作原则和应急程序,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加强与卫生防疫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财、库、银三方联系机制,设置专人专岗,加强库款运行监测分析,加大资金调度力度,切实保障汇路畅通,全力全速做好各项疫情防治专项资金的拨付工作。截至1月28日,全市已累计拨付疫情防控专项资金3670万元,其中市本级已拨付300万元。二是建立政府采购“绿色通道”。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等文件精神,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及救治设备政府采购工作,各采购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可以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三是建立物资供应“绿色通道”。针对我市防疫防护物品紧缺现状,千方百计联系货源渠道,选派专人驻守生产厂家,第一时间抢购相关物品,最大限度满足防疫需求。截至目前,市本级已置备N95、N90及其他防护口罩78400个、防护服200套、消毒液100吨,其他防护物品若干,为进一步遏制疫情蔓延势头,保障一线工作人员尤其是医护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了有力支持。四是建立医疗保障“绿色通道”。全面落实中央、省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患者救治费用财政补助政策,充分发挥多层次医保功能,对确诊和疑似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全额负担,确保确诊和疑似患者决不因费用问题耽误救治,确保收治医院决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