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市财政局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省财政厅工作部署和要求,快速响应,主动作为,特别是《濮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二十条政策措施》文件印发后,市财政局第一时间靠前服务,及时跟进,坚持“战疫情”和“稳经济”双向发力,细化落实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在不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的基础上,有力支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一、推进企业降本减负。一是积极与税务部门协调配合,落实好各项税费减免政策,持续发挥减税降费政策效应。二是及时印发《濮阳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措施减免房屋租金的意见》(濮财资〔2020〕5号),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相关企业,免收2、3月份房租,4至6月份房租减半。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目前正在统计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中小微企业的出租情况。
二、加大金融信贷支持。一是及时印发《濮阳市财政局关于支持金融强化服务 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濮财金〔2020〕2号),要求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简化业务流程,提供融资线上服务,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将担保费率降至1%及以下,取消反担保要求,帮助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实现“见贷即保、无缝续保”。二是下沉服务,主动与企业对接,了解资金需求,送政策上门,第一时间组织企业申报中央和省级财政贴息资金,切实帮扶企业解决生产需求。截至目前,我市首批符合条件企业5家,资金需求2.08亿元。
三、加强援企稳岗支持。一是按照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不折不扣及时全面落实中小微企业阶段性社保费减免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二是缓缴社会保险费。对因疫情造成不能及时办理参保登记、申报缴费的,可在疫情结束后及时办理。由此造成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延迟缴纳以及因疫情停工造成欠费的,此后补缴欠费时,疫情防控期间不计征滞纳金。三是积极做好资金筹集,联合人社部门,延长技能提升补贴和失业金申领期,加大援企稳岗力度。
四、优化政务服务。一是加大政策兑现力度。及时联合商务部门申报2019年下半年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资金和出口信用保险项目资金302.6万元,申报疫情期间王助宏进市场保供项目资金。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支持发挥担保资金和过桥资金作用,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二是提供便捷财政服务。对涉企项目和评价完善网上申报,优化服务流程,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加快审核进度,及时将涉企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对市级安排涉企资金实行直接拨付,资金拨付程序从“中转”变“直达”,更好服务企业。三是严格落实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延期缴纳政策,支持和帮助房地产企业应对疫情影响。截至目前,我市建筑业尚未全面复工,暂未接到开发企业延期缴纳配套费的备案申请。四是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各采购单位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紧急采购,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有关通知精神,可不执行政府采购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进行审批。截至3月4日,本级用于防控设备和防控物资购置共支出资金1088.22万元,其中购置本地企业物资43.7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