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持续推进简政放权。结合台前实际,自2018年开始,提高了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标准和限额标准,将公开招标标准由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限额标准由5万元提高至10万元。赋予预算单位自行选择采购方式、代理机构和抽取评审专家的自主权,明晰各项采购工作程序,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文件,实现政策上和操作上的无缝对接。
二、推广政府采购电子化系统。自2018年9月起,在
县直单位推广应用“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实行专
家抽取电子化操作,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
三、着力推进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重点解决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中出现歧视性、倾向性的问题,切实降低门槛,合
理设置供应商资格条件,提高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能
力,统一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自2019年8月1日起,在全县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中,不再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减轻投标企业成本。实现全省评审专家共用共享,保障采购结果的公平公正。督促采购人按要求落实国家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高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首付款比例,资金首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60%,督促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及时足额支付政府采购资金。
四、依法依规做好投诉处理工作。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的程序开展工作,注重与投诉供应商的沟通交流,耐心解答疑问,明确投诉内容要素,实行评专家论证制度,确保处理结果的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