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务用车首次采购新能源车辆
发布时间:2019-8-26 16:17:54 点击:5806
8月初,市信访局、市供销合作社、市政工程公司购置的3辆新能源公务用车正式交付,标志着我市公务用车带头采购新能源汽车的开始。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的通知》相关规定,我市新增和更新公务车辆原则上要购置新能源汽车,并将购买新能源汽车作为公务、执法执勤用车情况纳入公共机构节能减排考核指标体系。我市积极响应号召,加大公务用车采购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力度,提升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水平,全力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