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全市“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等相关经费管理,近日,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部署,我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定期统计有关经费支出情况的通知》。
《通知》重点对“三公”经费及相关经费统计的各个环节进行重新规范,一是对统计表格进行了重新修订,统计科目实行多口径填报,并对资金性质进行区分,报表数量由原来的1张表增加至6张表,全面反应各级、各单位、各类经费的支出情况;二是实行填报单位与统计汇总单位分表填报,单位系统内逐级报送的填报方式。有效的避免了填报过程中因人员更换、数据
遗失等因素,导致无法正常填报的现象,确保了填报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三是对报送时限进行了重新明确,规定季度终了10-15日内报送截至季度末的当年累计数据,确保了报送数据的时效性。《通知》的印发进一步完善了我市“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了管控、巩固了成效,为上级决策提供了更加有效的数据基础,增加了政府公信力。
据统计,2019年度第一季度,市级“三公”经费剔除不可比因素后,较去年同期下降12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