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地方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助力地方提前谋划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近日,中央、省财政提前下达我市专项扶贫资金34856万元。其中,2019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扶贫开发资金预算指标2000万元、2019年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预算169万元、2019年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以工代赈资金328万元及2019年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预算32395万元。
目前,我局已及时将资金落实到科目,并拨付至县区。同时,要求各县区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监管,及时掌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落实公告公示制度,省、市、县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结果及绩效一律公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