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各县区做好农业生产救灾工作,近日,我局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1416万元。该笔资金将结合当地农业生产情况统筹用于种植业、养殖业生产恢复工作。我局将严格按照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绩效考评,提高救灾补助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