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下达2018年生猪调出大县中央财政奖励资金
发布时间:2018-5-22 09:20:45 点击:5390
近日,我局下达2018年生猪调出大县中央财政奖励资金572万元 ,其中,南乐县获276万元,濮阳县获296万元。该笔资金将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用于支持本县生猪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支持范围包括:生猪生产环节的圈舍改造、良种引进、污粪处理、防疫、保险,以及流通加工环节的冷链物流、仓储、加工设施设备等方面支出。两地可根据年度支持内容,统筹确定资金支持方式。鼓励采取股权投资、建立产业基金等市场化方式进行支持,也可采取贷款贴息、财政补助、以奖代补等支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