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濮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及所属单位部门预算汇总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6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所属单位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内设机构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所属单位部门预算汇总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所属单位部门预算汇总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所属单位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员会主要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我委的主要职责是:
1、研究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草案,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和任务建议,提出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2、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
3、负责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稳定低生育水平。
4、负责贯彻实施国家、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5、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范,负责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6、监测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负责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分析工作。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7、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科学研究的总体规划,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公布有关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重要信息。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
8、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9、编制市级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支出的预决算及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
10、制定并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濮阳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1、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的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提高人口素质,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拟定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设九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和重大事项督办查办;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工作和信息、安全保密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承担濮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
(二)人事科
拟订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并指导落实;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工作;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和基层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奖励扶助工作科)
起草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建议,并组织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政策前瞻性研究;承担行政复议工作;组织开展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经济政策的研究工作;研究拟订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工作建议;指导督促落实各项利益导向政策;负责政策性生育相关工作;负责计划生育信访工作。
(四)财务审计科
编制计划生育事业费、专项经费及药具的中长期需求计划;编制部门预决算;编制并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规划;指导、监督、审计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奖励扶助经费及社会抚养费的管理使用;指导、审计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五)发展规划与信息科
研究人口发展战略;拟订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承担相关的监督、评估工作;分析人口发展动态,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综合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制定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并组织考核评估;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六)宣传教育科(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办公室)
拟订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协调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七)科学技术科(出生缺陷预防科)
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的总体规划;监督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药具和节育技术推广使用规范;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和出生缺陷预防工作;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药具发放、管理、使用进行指导、监督;承担依法公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信息工作。
(八)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科
贯彻国家、省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提出促进我市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拟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管理机制;指导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 九 ) 离退休干部工作科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市计生委2016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市计划生育指导中心,市计划生育协会。
第二部分 2016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
所属单位部门预算汇总表(表附后)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部门收支总表
七、 部门收入总表
八、 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所属单位部门预算汇总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所属单位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6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所属单位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92.42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892.42万元,支出包括: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20.3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101.33万元,计划生育机构450.78万元,计划生育服务180万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40万元。
二、关于2016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所属单位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情况
2016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所属单位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92.42万元,与2015年1574.25相比,下降43.3%,降幅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20.3万元,占总支出的13.48%;事业单位离退休101.33万元,占总支出的11.35%;计划生育机构450.78万元,占总支出的50.51%;计划生育服务180万元,占总支出的20.17%;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40万元,占总支出的4.4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6年预算数为120.3万元,与2015年相比下降2.12%。
2、事业单位离退休2016年预算数为101.33万元,与2015年相比下降15.02%。
3、计划生育机构2016年预算数为450.78万元,与2015年执行数相比下降5.95%。
4、计划生育服务2016年预算数为180万元,与2015年执行数相比下降76.4%。
5、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016年预算数为40万元,与2015年执行数相比下降55.56%。
三、关于2016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所属单位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所属单位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72.41万元,其中: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21.63万元,主要包括人员经费221.18万元,离退休公用经费0.45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450.78万元,主要包括人员经费381.68万元,公用经费69.1万元。其中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万元,公务接待费0.58万元,培训费2.5万元,会议费1万元,水费1.12万元,电费22.4万元,邮电费13.7万元,工会经费2.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4万元。
四、关于2016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所属单位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所属单位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7万元,公务招待费为0.58元。2015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所属单位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7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36万元,公务招待费为0.38万元。
总体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0.46万元。
五、关于2016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所属单位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16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所属单位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16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所属单位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计划生育机构,计划生育服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016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所属单位部门收支总预算892.42万元。2015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所属单位部门收支总预算执行数1574.25万元,总体收支总预算减少681.83万元。
七、关于2016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所属单位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所属单位部门收入预算892.4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2.42万元。
八、关于2016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所属单位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支出预算892.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2.42万元,占总支出75.35%;项目支出220万元,占总支出24.65%。
九、关于2016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所属单位部门政府性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所属单位部门没有政府性采购支出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经费拨款: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务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三公”经费:指市财政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政府采购: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