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抢抓中央实施保障性住房资源枯竭城市倾斜资金政策机遇,我局认真研究政策,科学谋划、主动作为,
积极向上级反映我市需求,及时了解资金补助最新动态,全力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弥补保障性住房资金需求缺口。2017年,全省共安排保障性住房资源枯竭城市倾斜资金12326万元,其中,分配我市8606万元,占全省70%;较2016年的2374万元有了大幅增长。
针对保障性住房资源枯竭城市倾斜资金只能用于市本级和市城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等问题,我局正积极与市住建部门沟通对接,及时将专项资金分配意见向市政府汇报,促使专项资金合理安排、有效使用,从而发挥专项资金的最大效益。目前,争取资金已全部下达各区,并督促将专项资金及时拨付到各项目单位,为项目实施提供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