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全省2010年农业保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0-9-21 09:19:14 点击:7852
一是加强领导。各县成立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各级政府及财政、农业、畜牧、水利、气象、承保机构等相关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部门。各乡镇政府设立农业保险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乡镇财政所,各乡镇抽调专职人员开展农业保险工作,保险承办机构指定专人负责业务指导。二是大力宣传。各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召开农业保险动员会议等形式启动本级农业保险工作,并根据当地实际具体细化各项落实措施。各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形式开展农业保险政策宣传,并组织印刷海报、折页、明白卡等宣传资料分发到各乡镇,由乡镇农险办负责发放到户。三是加强补贴资金管理,及时配套地方财政资金。四是充分发挥乡镇农险办的作用,做好保单的发放、回收、统计、分析、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