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坚持四项制度规范评审工作
发布时间:2010-9-21 09:18:19 点击:7986
为有效控制工程决算中的高估、冒算现象,从源头上遏制财政资金的跑、冒、滴、漏,严格规范评审程序,范县财政局从坚持四项制度入手,用制度规范评审程序、约束评审行为、保障评审质量,切实规范了评审工作。一是坚持项目申报制。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填报评审申报表,经局长签字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审。二是坚持限时办结制度。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收到评审申报表和相关评审所需资料文件后,制订评审计划,确定评审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审工作。三是坚持评审核对制。初步评审结果出来后,先由复核人对评审结果进行核对,并做好记录;对少、漏、错及计价与实际严重不符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提出,经与评审人员商定后,按规定程序调整,评审结论出来后再告之报审单位对审。四是坚持定期询价制。评审人员经常去市场调查了解,详细记录工程建筑材料的型号、规格,价格等,确保材料价格的准确取定和评审结果精确。截止七月底,该县审定工程项目13个,送审金额11166万元,审定金额10525万元,审减金额64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