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
集中组织建设项目工地扬尘治理工作的
通 知
各科室、监理、施工单位:
今年以来,我市大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及工地扬尘治理工作,以控制建筑工地和城市道路扬尘污染为重点,全面打响扬尘治理攻坚战。市政府投资办作为全市14个重点项目的组织建设单位,以整治工地扬尘防护不到位、垃圾外运不规范行为为重点,以打造省级、市级安全文明工地为标准,全面开展扬尘治理工作,较好的完成了《濮阳市2017年持续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提出的目标要求。为巩固上一阶段扬尘治理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彻底消灭死角、防止反弹,全面提升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水平,确保全市全年大气污染防治目标的实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全市扬尘防治工作刻不容缓,投资办全体干部职工人员要切实增强紧迫感,主动把责任扛在肩上,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防治力度,坚决捍卫蓝天碧水。同时,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我市“预控为主、综合治理、注重长效”的扬尘治理方针,把扬尘治理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抓,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下最大的决心,尽最大的努力,扎扎实实地做好我办组织建设的14个工地现场的扬尘治理防护工作。
投资办全体职工要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严格按照“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标准,建立对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和扬尘防护等全方位监管的长效机制,在全单位内形成逐级负责、协调合作、齐抓共管的建设工地扬尘防护管理体系,切实做到建全机制,综合施策,标本兼治。
二、夯实各方责任
市投资办作为建设单位,对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负总责,要组织协调施工、监理、渣土清运等单位成立项目扬尘治理领导小组,贯彻落实有关部门关于扬尘治理的文件精神,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组织制定详实可行的扬尘防治方案或措施,积极做好扬尘治理管理工作。
监理单位要切实对施工企业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有效监管。要把施工扬尘治理纳入监理范围,制定监理细则,加强监管。对造成施工扬尘的行为,及时制止,不服从管理的项目施工单位要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项目施工单位要对扬尘治理工作高度重视,要实行总承包负责制,严格制定扬尘治理岗位责任制度和工作目标,制定恶劣气候扬尘污染控制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推动扬尘防护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三、强化督导检查
为确保扬尘治理工作落到实处,投资办作为项目建设单位,要进一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各工地进行一对一现场监管,监管人员每天驻扎工地,坚持死盯死守。同时成立了投资办扬尘治理工作督导小组,对14个工地现场进行每天不间断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工地人员进行对接沟通,责令限期整改落实。
四、加大惩处力度
建立施工扬尘举报受理机制。对降低扬尘防治标准、整改措施不落实的工地,一律停工整改,不达标准,不得复工,并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对违规企业、监理单位从严处罚,公开通报和曝光。对不严格执行建筑扬尘防治标准或因建筑扬尘防治工作不力被省、市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工地,启动失职问责程序,追究责任科室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因工作疏忽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个人,视情况予以通报、罚款或辞退处理,对落实建设工地扬尘防护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的科室长进行诫勉谈话,对分管领导给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