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级财政和农村综合改革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经过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现场答辩、网上公示等竞争立项程序,我市组织申报的清丰县马庄桥镇孙旧寨村、南乐县千口镇千口村、台前县侯庙镇侯庙村、范县颜村铺乡颜村铺村等4个美丽乡村试点建设项目成功立项,共争取到省级项目资金4000万元。
为做好2016年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的申报工作,我市各级财政、农改部门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的要求,强化各项措施,加强基础工作,深入分析政策的变化,做好政策的对接和项目申报的指导;在对申报项目选择上,严禁超高标准、过于豪华的形象工程和面子工程,充分考虑项目所在地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群众实际需求、本地资源禀赋等实际情况,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科学合理的制定项目内容、项目标准。严格投资评审和相关审批手续,切实解决征地、拆迁等问题,确保项目立项成功即可实施,从而增强了项目的针对性,提高了项目立项的成功率。目前,各有关部门正积极开展项目设计的调整和招标前等各项准备工作。项目的实施,对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健全公共服务设施,推进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将起到示范推动作用。
近年来,我市各级财政、农改部门将立项成功项目的实施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采取台账式管理,制定时间节点,明确责任分工,及时掌握进度,每月通报台账完成情况,不定期的进行督导检查,通过召开现场会、座谈会、推进会,及时总结在项目推进中的好经验、好作法,深入分析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解难题、促工作的有效途径,确保争取的项目按要求完工,从而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和财政部门的工作绩效,增加了来年争取项目的份值。
(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办公室农村公益事业改革指导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