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局综合科围绕农民进城购房补贴发放和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赴开封、安阳两市财政部门考察学习,积极开展“对标一流、争先晋位”活动。
《濮阳市财政局关于在全局开展“对标一流、争先晋位”活动的通知》(濮财推进[2016]4号文)下发后,局综合科高度重视,及时召开科务会议专题研究对标活动,在问询、比较的基础上,讨论确定围绕农民进城购房补贴发放和政府购买服务两个热点问题,分别选择工作有创新、业绩较为较突出的开封市财政局和安阳市财政局为对标对象,通过对标学习,进一步提高我市农民进城购房补贴发放和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水平。
4月29日,他们来到开封市财政局,通过听取介绍和查阅文件资料方式,仔细了解农民进城购房补贴的资金筹集、具体的发放办法和发放流程,以及该市多渠道向上级部门申请专项奖补资金的经验和作法;特别是在政策宣传方面,开封市财政局除运用传统的电视、网络、公告等方式外,还利用新兴媒体,如开通手机微信群,及时将各项政策和发放办法发布在微信群中,极大的方便人民群众办事的作法,使他们深受启发。
由于多种原因,目前我市政府购买服务各项政策制度还不完善,尚未形成操作规范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体系,政府购买服务还处于起步阶段,针对我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开展得还较为滞后的现状,局综合科一行于5月6日来到此项工作较为突出的安阳市财政局考察学习。通过学习,他们感到收获很大,一是了解了该市购买服务的工作流程、资金管理、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制度体系;二是掌握了该市的创设的“三考两加强”、“三个衔接一个落实”的工作思路和方法,从而形成了一套尽可能量化的科学考评体系,使政府购买服务与部门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和绩效评价实现了有机衔接;三是认识到加强机关科室之间尤其与预算、国库等科室沟通协作的重要性性,要通过相互配合,尽力将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从部门预算经费或经批准的专项资金等既有预算中统筹安排。对预算已安排资金且明确通过购买方式提供的服务项目,按相关规定执行;对预算已安排资金但尚未明确通过购买方式提供的服务,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由社会力量承办。努力通过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综合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