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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全局开展“党员主体活动日”的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6-6-14 17:10:09    点击:12167

濮财党〔201628

关于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全局开展“党员主体活动日”的工作方案

各党支部:

为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常态化、制度化,促进广大党员学做结合、知行合一,经局机关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局党组织、党员中开展“党员主体活动日”。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紧密结合党员队伍思想和财政工作实际,以“党员主体活动日”为载体,严肃党内生活,丰富活动形式,强化党员意识,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为推动新一轮赶超发展、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濮阳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组织形式

1、活动时间。“党员主体活动日”每月开展一次,一般为每月5日。各党支部要认真制定年度活动计划,列出全年“党员主体活动日”清单,报机关党委备案。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并报告局机关党委。

2、参加对象。“党员主体活动日”在全局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根据活动主体和内容,视情况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等参加。

3、活动方式。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着眼于增强学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采取辅导与讨论相结合、学习与实践相结合、议事与建言相结合,党员内部活动与党外群众参与相结合等多种方式,自主灵活地开展活动。

三、活动内容

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突出党性、责任、纪律规矩、形势任务、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等方面的教育与实践。

1、党性教育。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充分利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等党的组织生活载体,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总体安排,通过集中领学、专家讲座、党员论坛、“学党章、温誓词、唱‘吃亏歌’”、座谈交流、参观教育基地、实地考察等方式,引导广大党员自觉把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员权利义务内化于心、外化与行,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2、民主决策。向党员通报重点工作,组织党员进行讨论,对重大事项进行表决。党员提出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由党组织予以答复或办理。视情况可以吸收群众代表参加,广泛了解民意,提高议事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3、精准扶贫。结合脱贫攻坚任务,落实“双联四推六覆盖”要求,组织党员发挥自身优势;深入帮扶村,联系贫困户,帮助制定脱贫措施,落实帮扶任务。

4、民主评议。完善“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民主评议党支部等活动,发挥好党支部在从严教育管理党员中应有的作用。

5、能力培养。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岗位对素质能力的要求,开展业务学习、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实用技术培训等活动。

四、组织领导

1、强化责任。各党支部要把“党员主体活动日”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纳入党建工作重要内容。党支部书记要切实负起责任,将其作为经常性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记录、有落实、有总结。广大党员要增强主题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参加活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活动。

2、加强指导检查。局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开展活动的方案、计划认真把关,严格检查落实,确保“党员主体活动日”不虚不偏、不走过场。要引导党员积极主动参加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活动的,要视情况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组织处理。督导检查结果作为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党员的重要依据。

3、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运用板报、电子屏、网络、微信等媒体,对活动的安排部署、工作动态以及活动成效及时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活动健康开展。各党支部要及时总结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做好信息上报和典型宣传工作。

中共濮阳市财政局机关委员会

201656

                  

中共濮阳市财政局机关委员会         2016年5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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