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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正式启动
发布时间:2016-4-14 11:34:04    点击:5042

全面摸清家底  完善管理机制

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正式启动


  4月13日,市财政局召开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会,标志着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正式启动。
  
根据会议透露的信息,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时间自3月23日开始至7月31日结束。清查的目标任务是,通过资产清查,全面摸清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家底,完善监管系统和管理制度,从而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清查范围为2015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但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
  
清查原则是“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据此原则,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各主管部门按照预算管理关系,负责所属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会议由市财政局副调研员朱芹香主持,局长樊相奇出席会议并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加强领导,完善机制;二是严格要求,确保质量;三是强化应用,改进管理。会议还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对与会人员进行了资产清查业务培训。各县区财政局分管资产管理工作的副局长、资产管理股长、市直单位财务或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及经办人员共400余人参加了会议。

  (根据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提供资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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