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局长樊相奇在日前召开的全市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提出,财政部门要从七个方面入手,不断完善财政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源头治腐机制建设。
一是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加强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是推进财政改革的内在要求,为此要突破惯性思维,突出创新、立足主动,尽快制定《濮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的设立、调整、撤销、预算编制、执行、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作出明确规定。
二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进一步改进监督检查工作,将监督职能嵌入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的全过程,切实完善事前监督、事中监控、事后查处的体制机制。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要按照《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主动移交有关问题线索,从根本上改变“一查了之”的现象。同时,查找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作为查找缺位点、风险点的重要方面,及时完善制度建设,堵塞资金管理漏洞。
三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采取第三方评价的方式,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综合运用,建立绩效评价与预算编制相衔接的有效机制。县区财政部门也要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建立健全预算评审机制。将预算评审嵌入部门预算管理流程,使预算评审成为预算编制的重要环节。通过理顺评审职责,完善评审流程,逐步扩大评审范围,强化结果运用,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五是坚定不移深化政府采购管理改革。全面规范简化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和环节,切实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要尽快在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品目中引入电商,利用电商已经形成的充分竞争、完全透明的市场,有效防止政府采购过程中出现违法乱纪、围标串标、质次价高等问题。
六是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尽快建立完善纵向到边、横向到底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加强财政资金动态监控,切实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
七是进一步增强财政透明度。市县(区)两级在预决算公开方面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县(区)级要积极努力,继续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扩大范围、细化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预决算公开过程中社会关切的问题,要积极主动予以回应,并进行规范整改,建立健全制度,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管理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