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领导重视、认识到位、工作扎实、措施得力,我局2015年度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日前,顺利通过市综治委的考核验收,并受到考核组的高度评价和认可。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综治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各项责任目标,积极完善社会治安防范体系,认真落实承担的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责任,连续多年保持着全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协调机构,把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财政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考核。局党组坚持每月听一次汇报,每季度召开一次综治会议,认真分析面临形势,及时研究工作措施。同时,局党组年初与各科室、二级单位签订了平安示范单位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将全年目标任务进一步量化、细化,逐级将工作任务分解到人,形成了自上而下、一级抓一级的责任体系,确保项项工作有着落,有力推动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内部防控。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一票否决权制、目标管理责任制等制度,健全完善消防、财务、网络安全、治安防范、安全生产等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促使机关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在局机关和家属区引进市场化物业管理机制,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对机关和家属区进出车辆实行出入证制度,定点存放,确保安全;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单位内的电梯、水、电、气、暖等各类设施设备进行排查;充分发挥视频监控设备作用,对办公区和家属区实行24小时不间断、全天候监控,强化治安防范,有效预防了各类案事件的发生。
三、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安全生产月”和“消防宣传日”等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工作人员利用标语、口号、板报、图片等方式,向全体干部职工及家属宣传平安建设知识。积极开展普法教育活动,以开展“六五”普法工作为契机,加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力度,突出在学习和应用上下功夫。
四、履行财政职能。认真履行财政职能,把综治工作经费、治安防范工作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和政法机关基本装备购置经费全部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为全市社会管理和平安建设提供财力保障。据统计,市财政共安排综治和平安建设经费、政法机关日常经费等资金699万元。同时,落实平安建设成员单位责任,做好帮扶联系点清丰县大流乡的平安创建对接工作,制定了详细帮扶方案,严格按照市综治委相关要求,为帮扶联系点综治平安建设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做到真帮实扶,积小安为大安,有效推动了帮扶点平安建设活动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