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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落实金融支持经济发展财政奖补政策
发布时间:2016-1-14 09:58:14    点击:4987

我市财政部门认真落实金融支持经济发展财政奖补政策,2015年共拨付财政奖补资金3141.85万元,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我市经济的健康发展。

目前,我市涉及金融支持经济发展财政奖补政策共有三项:一是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即财政部门对年度涉农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超过15%部分,按2%的比例给予奖励。2015年,我市共争取到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奖补资金1654.96万元,此项资金直接拨付法人金融机构和县级金融分支机构。二是金融业发展专项奖补政策。《河南省金融业发展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我省企业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成功实现融资的,按照实际融资额给予企业不超过1%的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据此,2015年,我局协同市金融办为市自来水公司争取资金50万元,对其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进行奖励。三是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2015年,我市财政部门共核拨财政贴息资金1436.89万元,支持向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发放新增贷款4.5亿元,扶持19499人创业就业,支持211家小微企业融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扶持了创业、开发了就业岗位、拓宽了就业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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