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进全省小农水重点县建设,进一步健全重点县项目奖惩机制,根据《河南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绩效考评办法》规定,近日,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委托第三方组成考评工作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抽查工程、发放群众调查问卷等方式,从“项目组织、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实施效果、档案管理”等5个大项16个小项,对我市第四、五、六批5个重点县2014年度的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综合考评。经过量化打分、集体研究、综合评定,我市濮阳县、台前县、范县、南乐县、清丰县被评为良好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