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市局的统一安排,市财政监督检查服务中心完成圆满完成了对19家市直财务独立的二级预算单位财务专项检查任务。
市财政监督检查服务中心承担的这次检查任务是全市对市直二级预算单位开展的财务管理专项治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活动采取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重点对2013年1月1日以来的财务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其目的是通过对市直二级单位财务预算管理专项检查,在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厉行节俭、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合理编制预决算等方面发放问题,找出原因,使其财务管理更科学、规范,财政资金更好的发挥作用,构建健康有序的财经管理秩序,实现依法理财。
市财政监督检查服务中心检查的19家市直财务独立的二级预算单位分别为:市运管处、市出租处、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质检站、市环卫处、市生活垃圾无害化管理所、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市园林绿化处、市公务员培训中心、市人才中心、市人事考务中心、市社会事业保险处、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市社会医疗保险处、市企业养老保险处、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子政务中心、市墙改办、市市政工程公司。
为做好本次检查工作,市财政监督检查服务中心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检查组,通过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掌握了检查的方法、步骤和应注意的事项,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了检查工作程序和相关文书的使用要求。通过检查发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将应统一采购事项擅自自行采购或变通后自行采购的行为;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的行为;违反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规定的行为;购置固定资产未入固定资产账以及个人长期占用公款等问题。
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市财政监督检查服务中心编制了详细的检查底稿和检查报告,并就相关的技术问题向被查单位提出了改进建议,其他问题待专项治理活动全部结束后由有关部门作出相应处理,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一步规范市直二级单位财政内部管理行为,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努力构建“权责明确、结构合理、运行高效、制衡有力”的资金管理和运行机制,不断促进市直部门的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