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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争取资金1480万元支持文化事业发展
发布时间:2015-11-26 10:59:15    点击:5952

  今年以来,我局与市文广新局合作,认真研读政策,积极申报项目,努力争取上级财政资金1480万元,其中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660万元;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600万元;中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140万;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补助80万元,有力支持了我市文化的发展。
  
为确保上级扶持资金的落实,我局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一是精心谋划项目。结合我市文化产业重点及杂技等特色文化产业,重点做好资金申报工作,指导项目单位认真填报项目申报书。二是严格筛选项目。将项目申报与以往年度文化产业项目监督检查结果相结合,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违规使用资金情况的申报单位,限制或取消其申报资格。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在项目申报过程中,积极同上级财政文化部门沟通,了解掌握申报的最新政策动向,提高项目申报的针对性和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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