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绿箱”支持政策 提高农业补贴效能
我市完成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完善调整工作
我市完成2015年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完善调整工作,截止 10月底,期待已久的粮食补贴已全部发放到农民手中。据统计,2015年,上级财政分两批下达我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39620.8万元(含范县5127.9万元),加上往年结余资金,我市共落实兑现补贴资金39912.34万元,补贴面积3682889.4654亩,补贴标准平均为108.37元/亩。
自2004年起,国家先后实施了农业“三项补贴”(即农资综合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对于促进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农业农村发展形势发生深刻变化,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效应递减,政策效能逐步降低,迫切需要调整完善。另外,我国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对农业的补贴受到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约束。继续增加现有补贴种类的总量,将使我国在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总体范围内的支持空间进一步缩小,不利于我国充分利用规则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进一步提高种粮农民收入水平。因此,需要改革现有农业“三项补贴”制度,将一部分农业补贴转为在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中使用不受限制的补贴即“绿箱”支持政策,如对耕地资源的保护等。同时,加大对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支持力度。
为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我市各级财政部门与农业部门密切协作,建立了补贴兑现日报制度,及时掌握各县区补贴资金兑付进展情况;为使农户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在新闻媒体开辟专栏进行政策问答。同时,成立专门督导组,强化对补贴工作的监督检查,杜绝了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发生,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我市农业农村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
据了解,我省今年本不是这项改革的试点省,但为了提前实施这项改革、早日惠及农业和农民,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做了大量辛苦细致的工作,最终形成了我省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的实施方案,这次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要内容有两点:
一是从中央财政提前下达的农资综合补贴中调整20%的资金,加上种粮大户补贴试点资金和农业三项补贴增量资金,统筹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对象为主要粮食作物的适度规模生产经营者,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体现“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
二是将80%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加上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补贴资金与耕地面积或播种面积挂钩,并严格掌握补贴政策界限。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同时,调动农民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主动保护地力,鼓励秸秆还田,不露天焚烧。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资金直接现金补贴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