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收费行为 优化发展环境
我市完成权责清单中收费事项的审核确认
按照市委、市政府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相关要求和统一部署,我局借势借力“一创双优”集中活动,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对市直单位(含所属事业单位)编制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涉及收费事项的收费标准、依据等,逐一进行了审核,截止目前,已顺利完成了我市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中收费事项的审核确认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收费行为,优化了发展环境。
对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涉及收费事项审核确认工作,是根据《中共濮阳市委办公室、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濮办〔2015〕25号)文件要求进行的,其目的是进一步明确各单位职责权限,依法保证行政职能体系和科学有效的监督、制约、协调机制,减少收费事项,规范收费行为,构建项目法定、权责一致、简政放权、公开透明的收费监管体系,实行“收费事项进清单,清单以外无收费”,对各市直单位的各项收费进行全面梳理,以清单方式列举,并说明和提供开展此项工作和收取此项费用的政策依据。
为切实做好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涉及收费事项的审核确认工作,我局非税收入管理部门密切与市发改委合作,严格按照审核确认阶段提出的“三报三审”(即一报一审一反馈、再报再审再反馈、三报三审终确认)要求,依据规定的清理原则和政策界限,对有关单位拟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收费事项,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金额、收费依据等方面进行逐项审查确认,对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直接反馈审核确认意见;对没有收费依据的收费项目责令其停收,对收费名称、收费标准不符合规定的,责令其修改整合,直至符合规定。
据统计,编制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有48家市政府工作部门(含所属事业单位)和市政府有关直属事业单位。对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涉及收费事项审核确认工作,收费文件依据报送不齐全的单位,责令其及时补报。经过修改得到确认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时在单位收费窗口进行公示,以接受社会的监督。
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中涉及收费事项审核确认工作的顺利完成,为推动政府全面依法履行职责,树立良好的党风政风,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