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局与市农业畜牧局召开联合会议,传达贯彻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河南省调整完善2015年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面安排我市相关工作。
会议对做好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要充分认识重大意义。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利益和农业农村发展大局,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农业“三项补贴”政策自2004年实施以来,随着农业农村发展形势的深刻变化,迫切需要调整完善。具体而言,要在保持补贴总量不减少、补贴力度不降低的情况下,创新农业支持保护政策,调整优化补贴结构,发挥政策惠农增收效应;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创新补贴资金运行机制,以建立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为抓手,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二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农业部门负责补贴政策具体实施管理工作,编制实施方案、核实补贴面积、监管实施过程等。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补贴资金预算,会同农业部门制定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拨付补贴资金、监督检查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农业发展银行要搞好资金调度,确保补贴资金供应。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要进一步完善设施,提高服务质量,为农户存取补贴资金创造良好环境。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补贴政策的具体组织实施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合理分工,明确责任,密切配合,不折不扣落实补贴政策。要严肃工作纪律,强化政策宣传,严格按程序开展工作。全市各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委员会要组成专门督导组,强化对补贴工作的监督检查,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发生。三要按时兑现补贴资金。根据中央和省财政分配资金情况,市财政应按照2014年省下达我市的农作物良种补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扣除20%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数额,同比例将补贴资金分配到各县区。各县区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结算后形成的剩余资金,统一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要通过惠民“一折(卡)通”办法于9月底前兑付给农户,各县(区)财政、农业部门要在10月5日前将政策资金落实情况以正式文件报送市财政局、市农业畜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