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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市区拟协议出让或划拨方式供地预付款制度
发布时间:2015-10-23 10:09:54    点击:6028

为进一步规范协议出让和划拨方式供地土地预付款管理,拓宽融资渠道,弥补财政资金的不足,更好地促进全市经济发展,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精神,结合濮阳实际,近日,我局会同市国土资源局联合印发了《濮阳市市区拟协议出让或划拨方式供地预付款制度》,进一步规范了预付款缴纳流程、方式和拨付程序,同时明确,市政府正式批准供地后,拟用地单位缴纳的预付款,可转为土地划拨价款或土地出让金,若预付款单位未能取得土地,在确定新的用地单位,且该单位按程序缴纳相应资金后,市财政部门全额返还预付款,不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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