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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争取“两区”建设奖补资金1868万元
发布时间:2015-6-26 16:09:43    点击:5569


  截止目前,我局共争取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以下简称“两区”)建设专项补助和奖励资金共计1868万元,其中商务中心区专项补助资金1368万元,市商务中心区、华龙区特色商业区、清丰县特色商业区、南乐县商务中心区、台前县商务中心区、濮阳县特色商业区各228万元;华龙区特色商业区因荣获全省2014年度“十强”、“十快”特色商业区获得奖励资金500万元。以上资金主要用于政府应承担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投入。
  
促进“两区”发展是我省为加快建设高成长服务业大省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今年以来,我局服务贸易科积极研究政策,广泛收集信息,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超前谋划,从而确保我市“两区”项目申报工作的圆满落实,为我市服务业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
  
一、吃透上情,把握下情,扎实做好基础性工作。事前认真研究文件,明确政策要求,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了解资金规模,申请条件。与此同时,深入“两区”现场,摸清“两区”建设规划定位,建设进度,特点特色,指导项目单位编报和完善项目申报材料,做好项目申报的基础性工作。
  
二、对上沟通,对下指导,积极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利用各种途径,积极向省财政厅相关处室传递两区建设情况。对项目申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梳理,突出特色,展现成果,对专项资金申请材料格式进一步规范,切实提高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质量和水平。
  
三、未雨绸缪,加强监管,确保专项资金有效使用。抓好资金争取的同时,服务贸易科积极履行自身职责,及早制定绩效评价措施,及时跟踪问效,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项目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组织力量对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以后争取项目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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