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作动态
我局出台《全民敬业行动考核评价办法》
发布时间:2015-5-13 11:14:30    点击:6839

完善评价机制   量化工作实绩

我局出台《全民敬业行动考核评价办法》

  为进一步促进全民敬业行动的深入开展,我局在认真调研和广泛讨论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全民敬业行动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从而为全面量化、细化机关干部、职工的工作实绩,建立健全客观、公正、透明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提供了制度保证。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激发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并在全局逐渐营造出争创一流业绩的良好氛围。
  
考核办法共分八个部分,第一和第二部分,明确了考核评价的对象和原则;第三、第四和第五部分是考核办法的核心部分,对考核评价的内容、计分方法等作出了详细规定;第六、第七和第八部分指出了考核评价的动作程序、组织领导和结果运用。办法还强调了自身的试行性,需要通过试行不断予以充实和完善。总之,办法在总体设计上,力求做到既立意高远、设计尽量周密,又切合实际、做到切实管用;既讲近功,又求长远。
  
概括起来,考核评价办法具有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考核办法并非完美无缺。这是财政工作的特殊性决定的,由于科室、单位的工作差异较大,很难用一个尺度去衡量,只能在“用心做好手上事”这一基本要求上去寻求共同点。所以,制度的设计就是立足于重点考量工作人员能否尽到自己的本分,能否尽职尽责地干好自己分内的工作,体现干好干坏就是不一样。即便如此,考核办法还只是试行,仍然存在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我们也只有通过实施进一步充实和完善。
  
二是考核办法是我局内部管理的一项长效机制。考核办法是我局在全民敬业行动中产生的一项重要成果,但决不是应付检查的权宜之计,而是局机关加强内部管理的长效机制,要长期坚持,力求通过考核办法的实施,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是考核办法体现了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相结合的原则。如对一些明确要求参加的会议、学习和集体活动等,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扣分,同时,对按要求参加的予以加分。为鼓励大家积极进取,办法对加分和扣分项还作出了上不封顶的规定。
  
四是考核办法考虑到了一些现实存在的问题。针对目前我局人员混岗情况较为严重的情况,这就需要我们制定办法时,既照顾到了一些科室的刚性需求,同时也要考虑到一些原本单独进行年度考核的单位的实际情况,为鼓励大家安心本职岗位,使局属单位的工作秩序不受太大的冲击,办法加进了原单位的民主测评得分,既延续了原来的作法,也表明了局党组不鼓励混岗的鲜明态度。为保证考核工作的准确、完整,在涉及到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的一票否决事项时,办法规定,对工作人员的考核正常进行,仅在半年进行考核评价和年末进行总结表彰时再作出相应处理。

版权所有:濮阳市财政局    网旗网络|负责网站制作
地址:濮阳市古城路西段260号
邮箱:czjxxzx606126.com
备案编号:豫ICP备202407938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900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