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领导重视,责任明确,行动迅速,推动有力,我市按要求全面完成了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的工作任务。据统计,本次共检查出有问题的涉农资金4985.26万元,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强了涉农资金监管,提高了涉农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中央、省的统一部署,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自2015年4月开始至9月底结束。我市对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濮阳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印发了《濮阳市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及时对全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并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基础上,我市增加了“市级督导阶段”这一自选动作,充实了工作内容和实施步骤。将整治行动进一步细化为全面自查自纠,市、县、乡复查,市级督导,省级重点检查,部级重点抽查及反馈,整改完善,全面总结等七个阶段,努力做到不留死角、全面覆盖。
根据《濮阳市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规定,此次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检查的范围为:2013、2014年度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农业、农村、农民的各项资金(含基建投资);2010年以来,财政和审计部门对涉农资金的各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专项整治期间群众举报的事项。整治检查的对象为:市级及以下负责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涉农资金的各级财政和发改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受益主体。整治检查的内容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清理检查和纠正涉农资金申请、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管理长效机制。
自今年4月,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督促各县(区)按照《濮阳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扎实开展自查、复查工作,并在此基础上组织人员对县区进行督促检查,针对以前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未整改处理的,启动问责机制,督促尽快整改;对新发现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并就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从而顺利通过了省级重点检查。
通过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进一步规范了涉农资金管理,促进了涉农资金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提高了基层财政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意识,维护了农民群众的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