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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企业“助保 ” 帮企业“过桥”
发布时间:2015-7-23 16:36:12    点击:5946

为企业“助保 ”  帮企业“过桥”

——我市设立企业助保金贷款和过桥资金

为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进一步满足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促进我市中小微企业发展,6月8日,我市制定出台了《濮阳市中小微企业助保金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和《濮阳市中小微企业过桥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并成立了“濮阳市中小微企业助保金贷款业务管理委员会和过桥资金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助保金、风险补偿金、过桥资金以及与银行签订合作协议等工作。

中小微企业助保金贷款,即通过建立“中小微企业池”,由贷款企业遵循“自愿缴费、有偿使用、共担风险、共同受益”的原则,按获得贷款额度的规定比例自愿缴纳资金,存放在银行开设的“助保金专户”。同时,市财政部门建立风险补偿金,对贷款起到风险担保。过桥资金是指对在我市境内依法设立并注册、基本面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生产经营正常、市场前景较好、资金周转暂时出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按时续贷提供垫资服务的资金,过桥资金由市财政部门负责预算管理。

为切实发挥财政职能,我局从“131”工程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3000万元,从市长预备费中安排2000万元,专门用于全市中小微企业助保贷业务政府风险补偿资金2000万元及过桥资金3000万元。其中,过桥资金已于6月23日拨付市工信局。

助保金贷款政府风险补偿资金及过桥资金的到位,将为全市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更为宽松的融资环境,进一步深化区内政、银、企三方合作关系,真正实现“政府搭台、银企唱戏”,达到合作多赢、共同发展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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