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好高龄老人津贴补助政策,提高全市高龄老人生活质量,我局切实履行财政职责,多措并举,扎实做好高龄老人津贴补助工作。一是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大相关政策宣传力度,让老年人能及时准确了解政策、全面把握运用政策、不折不扣享受政策。二是认真落实,加大财政投入。全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016万元,用于2015年第一季度高龄老人津贴补助,具体标准为:80—89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50元,90—99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100岁及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200元。三是健全制度,严格资金监管。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并完善财务规章制度,扎实开展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强化对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