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的法治观念,扎实推进法治机关建设,根据濮宣文〔2015〕19号文件要求,局机关党委决定在全局党员中开展“增强法治观念 做学法用法模范”主题党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增强法治观念 做学法用法模范”为主题,引导广大干部带头学法用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处理问题,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促进财政机关形成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为加快濮阳财政科学发展赶超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党课内容
党课要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举措、新要求,围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联系财政工作和党员的思想实际,进行深入思考研究,确定针对性强、切实管用的党课选题。
三、教案要求
(一)符合中央和省委、市委精神要求,主题突出,观点正确,思想深刻、务实创新;
(二)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党员,通俗易懂、情理交融,能讲出亮点、解决难点,能统一思想,推动工作,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三)避免照本宣科,力戒空洞说教,严禁抄袭或网上下载;
(四)字数不超过6000字;
(五)注明授课人姓名、单位、职务和授课对象、时间、地点等内容,附音视频资料。
四、授课人和授课对象
授课人: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
授课对象:本单位党员干部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调研准备阶段(3月—4月)。各党支部要按照党课内容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重点、难点和党员的思想热点,搞好调查研究,确定党课的内容,有针对性地撰写党课教案。
第二阶段:集中授课阶段(5月—8月)。各党支部可在一定范围内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课活动。也可创新主题党课形式,组织开展一些党课试讲、观摩等活动。
第三阶段:总结评比阶段(9月—11月)。各党支部于8月26日前向局机关党委报送主题党课教案1—2篇(A4格式)。音视频资料、活动总结和党课教案电子版一并报送。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主题党课活动,把这项活动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增强党员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办事能力的有效抓手,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精心谋划。各党支部要结合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谋划,科学选题,精心设计党课形式和课题,认真撰写党课教案,积极开展党课教育,增强党课的质量和效果。
(三)创新形式。各党支部要积极探索党员喜闻乐见的党课教育形式,不断创新党课教育载体。要运用现代信息传播手段,积极开辟“网上党课”、“网络课党”,引导党员上网学习、在线培训。要运用灵活多样的授课方式,把集中授课、课堂授课与现场观摩、交流研讨、微型党课等方式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党课教育的针对性和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