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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5-16 20:00:28    点击:5331
 

 

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一创双优”集中教育活动成果,增强机关党组织的活力,充分调动局机关广大党务工作者、全体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机关党建和财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局机关党委拟对2014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进行表彰。为确保推荐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优秀党务工作者是指各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其基本条件:(1)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精通本职业务,团结带领一班人,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项工作成绩显著。(2)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3)密切联系群众,公道正派,真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在广大党员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4)热爱党务工作,能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党组织活动。

优秀党员人选主要从2014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中评选的优秀党员中推荐。

二、推荐办法 

推荐工作要在各支部的领导下,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层层推荐,逐级筛选,党支部集体研究决定,上报机关党委审批。同时,凡是无故不参加本支部和机关党委组织的重大活动者不得推荐。

三、具体要求

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坚持原则,切实把推荐过程作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工作的过程,形成一个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局面。防止走过场,克服平均主义,杜绝个人说了算的不良风气,真正使推荐工作达到预期的目的,推荐对象要填写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登记表,于210日前报机关党办。

 

 

附件:1、推荐名额分配表

     2、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登记表

 

 

 

 

 

 

中共濮阳市财政局机关委员会

2015126

 

 

 

 

 

附件1

推荐名额分配表

 

支部

优秀党务工作者(人)

优秀共产党员(人)

一支部

2

2

二支部

2

2

三支部

2

4

老干支部

1

1

非税局支部

1

1

农改办支部

1

1

农开办支部

1

1

收付中心支部

1

1

开发公司支部

1

1

政投办支部

1

2

合计

13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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