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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财政局治理奢侈浪费歪风集中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08-7-8 16:54:13    点击:5998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方针和全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会议精神,促进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切实做到厉行节约、廉洁理财,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依照《关于印发<濮阳市治理奢侈浪费歪风集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濮廉办[2005]6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省、市纪委五次全会部署,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讲求实效,力求通过集中治理奢侈浪费歪风活动,达到促进建设节约型机关的目的,推动我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深入开展和财政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
   二、治理范围
   本次集中治理活动的范围是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及其副科以上领导干部中的奢侈浪费歪风。重点治理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等行为。
   三、治理的主要内容
  (一)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现象。本市范围内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要坚持同城不吃饭,下乡不喝酒的做法;不得利用职务影响授意、安排有关单位为私人接待支付费用;不得用公款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外出送行接风;不得用公款到歌舞、健身、洗浴场所消费。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关于修订濮阳市公务接待办法的通知》(濮办[2002]24号)中规定的标准和办法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改进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工作监督管理的通知》(濮廉办[2003]3号)精神进行公务接待。同时,要严格执行省颁布的机关工作人员“禁酒令”。工作日中午严禁饮酒(重大庆典、重要对外公务接待活动除外)。
   (二)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以及滥用公车情况。局机关配备使用小汽车要认真执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厅文[1999]22号)中规定的标准和“双控”原则。不得豪华装修小汽车;不得以各种名义调换、借用或长期占用下属单位和被管理对象的车辆。不得以各种名义公车私用,对确有特殊原因须借用公车的,需经局主要负责人同意,用车后按1.5元/公里结算实际费用。
   (三)用公款游山玩水和擅自出国(境)情况。因公外出不得私自变更路线、延长时间,或违反规定安排旅游、宴请、娱乐等项目。凡属公费出国(境)的,必须有明确的公务出访任务,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对一般性的考察、学习及没有实质内容的出国(境)活动,要坚决制止。
   (四)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在住房方面以权谋私情况。不得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装修住房,或包租、占用客房和成套住房;不得违反规定多占住房、参与集资建房。
   (五)严格控制各种会议。要认真执行市委《关于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真抓实干狠抓落实的若干规定》(濮发[2004]16号),切实做到减少各类会议,坚持每月第一周为“无会周”,每周二、三为“无会日”。减少制发文件,包括制发文数量和篇幅等。减少领导事务性活动。减少检查、评比、表彰活动。
    四、方法和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20日-25日)。召开局科级以上财政干部参加的机关廉洁自律工作会议,传达全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治理奢侈浪费歪风集中活动,采取多种措施搞好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26日-10月20日)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本科室、本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同时,要如实填报《濮阳市财政局公务接待情况统计表》(表一)和《濮阳市财政局集中清理奢侈浪费工作情况统计表》(表二)要将统计表在一楼大厅公示三天以上,并对照文件规定,认真纠正处理。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的统计表要于10月25日前报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707房间)。
   (三)组织核查阶段(10月21日-11月10日)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办、纪检监察室)对全局的治理工作进行核查。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的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领导,督促集中治奢活动的深入开展。督促核查要与治理“节日病”相结合,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四)整改建制阶段(11月16日-11月25日)。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在开展集中治理奢侈浪费歪风工作中,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剖析原因,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工作纪律等各项制度。完善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长效机制,切实刹住奢侈浪费的歪风。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科室、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切实把做好集中治理奢侈浪费歪风列入科室、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要着眼防范,关口前移,要把治奢教育作为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主要内容放在突出位置来抓,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温家宝总理在《全国建设节约型社会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认识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歪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从自我做起,养成厉行节约的习惯,树立良好的生活作风。要使节能、节水、节材等成为每位党员干部的自觉行为。
  (二)落实相关制度,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各科室、各单位要认真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接待审批制度、以及重大事项报告、礼品登记、收入申报等制度。积极开展“阳光票据”活动,定期公示业务招待费、会议费有关情况。要不断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同时积极探索公务接待、公务消费制度新途径。
  (三)强化监督措施,加大监督力度。局惩治和预防腐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设立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反映问题,对各科室、各单位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考核结果与科级领导干部的奖惩任免挂起钩来。要充分利用纪检监察室的监督作用,对继续用公款大吃大喝、高消费娱乐等奢侈浪费歪风的违纪违规典型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采取适当方式公开曝光,决不姑息迁就。
  (四)落实责任制,如实填报情况。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建立和完善责任制,按要求如实填报两个统计报表,要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自查自纠,对过去存在的奢侈浪费问题,这次向组织报告并自纠的,可视情况从宽处理或不予追究,对不认真组织清理工作,不如实登记报告纠正情况、弄虚作假的科室、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和科室、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为便于群众监督,特公布举报电话(0393-6666726  6666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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