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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濮阳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和《濮阳市市级会议费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5-1-12 15:08:55    点击:7642

 《濮阳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对培训计划的编制审批、开支范围和标准、报销结算及公示监督提出了具体要求。《办法》规定,培训费综合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天350元,培训费各项明细费用之间可调剂使用。培训实行分级管理,原则上下训一级,不得下延至乡(镇)及以下,原则上不安排在市外举办培训。

《濮阳市市级会议费管理办法》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由此之前的两类调整为四类。《办法》规定,会议费实行综合定额标准。一、二、三、四类会议标准为每人每天450元、400元、300元、260元,同时,要严格控制会议规模,除一类会议严格按照市委文件批准的数量限定外,二、三、四类会议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00人、100人、50人。在会议时间及地点上,《办法》规定一、二类会议会期依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会议天数限定,三、四类会议会期原则上不超过1天。会议应当到定点饭店召开,参会人员在50人以内且无外地及县代表的会议,原则在单位内部会议室召开;参会人员以城区单位为主的会议不得到城区以外召开;市直部门不得到景区召开会议。

两个《办法》的出台,是我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巩固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成果的重要体现,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培训费、会议费管理,健全完善公务支出制度、规范党政机关财务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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